有关更改开仓保证金及其他相关之要求通知
致:尊敬的客户
为配合金银业贸易场(“贸易场”)于2018年9月18日所发出之行员营商更新优化措施及指引(“该通告”)(详情请浏览金银业贸易场官方网站www.cgse.com.hk),本公司将会就黄金/白银之交易,作出下列修改:
Ⅰ. 由2018年11月1日开市时起(“该日期”),所有新开仓黄金/白银交易之保证金,均由原本之百分之一(1%)即时改为百分之二(2%)(“更新之保证金要求”)。
Ⅱ. 在该日期前已开立的未平仓合约,均必须最迟于2018年12月1日开市前补回百分之二(2%)保证金要求,否则本公司会即时以亏损金额最多之交易单作准则,强制平定相关未平仓合约,直到保证金水平达至相关要求。
Ⅲ. 另根据该通告之要求及因应防止洗黑钱条例,本公司会不时要求客户提供书面证明文件,以证明所有资金来源/出金,均由客户私人出资/收款。本公司并保留权利因应情况而暂停客户出/入金之需求,直至提供足够之文件以符合相关要求。
Ⅳ. 本公司重申,本公司不会接受任何第三方授权形式进行交易。并在此特别提醒客户,所有交易账户之资料(包括密码)均需妥善保管及不应向任何第三者披露。
上述各项安排,均为更进一步保障客户及确保香港,以至贸易场,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或香港唯一现货黄金白银交易所之地位,敬希贵客户谅解及明白。
祝 商祺